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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2024年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操作结果的通知

桂财库〔2024〕25号
2024-05-07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6818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2024年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操作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财库〔2024〕25号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2024年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操作结果的通知

桂财库〔2024〕25号

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桂财库〔2017〕98号)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开展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本期顺延使用2023年招标结果,现将有关操作结果通知如下:

一、操作规模:2024年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操作规模为1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期1个月。

二、存放和债券质押时间:2024年5月8日。

三、操作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七期)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

(第七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情况表

序号存放银行中标存放比例(%)存放金额(亿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9.79.7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9.79.7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7.57.5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9.59.5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6.36.3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5.55.5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5.0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4.34.3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85.8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4.74.7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4.44.4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92.9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61.6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4.24.2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01.0
16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7.7
1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28.2
18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1.0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01.0
合 计100.0

本期中标年利率为1.1%,存期1个月,起息日2024年5月8日,到期日2024年6月8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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